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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硕士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2023-04-17 14:41:06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硕士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摘要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硕士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发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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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硕士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正文

 

  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硕士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硕士教师岗位工作人员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硕士教师岗位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要求等


  1.资格复审方式:采用线上投递至指定邮箱方式进行。


  2.投递邮箱截止时间:即日起至4月19日中午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要求:


  (1)请进入面试环节的各位考生,按照资格复审材料要求依次排序,将扫描件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tjnugkzp01@126.com,邮件主题为:XX岗位+考生姓名+资格复审材料;


  (2)资格复审结果将以邮件形式予以反馈,请及时关注查收邮箱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资格复审材料


  1.学生工作辅导员(一)、学生工作辅导员(二)岗位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若无二代居民身份证,须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同时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3)考试报名表(请在承诺声明处本人签字)扫描件;


  (4)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内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研究生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国(境)外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在学证明原件扫描件;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原件扫描件(需加盖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6)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证书原件扫描件;


  (7)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后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曾担任过学生党支部书记、班级班长或团支部书记,且任职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②曾担任过校级或院系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校级团组织、校级学生会部门负责人,且任职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③曾担任过校级或院系级兼职、挂职团组织副书记,且任职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8)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承诺书(附件2,请在承诺人签名处手签字)扫描件。


  2.少数民族学生工作辅导员岗位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若无二代居民身份证,须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同时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3)考试报名表(请在承诺声明处本人签字)扫描件;


  (4)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内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国(境)外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在学证明原件扫描件;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原件扫描件(需加盖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6)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需加盖所在院校相关部门公章);


  (7)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承诺书(附件2,请在承诺人签名处手签字)扫描件。


  3.心理健康教育硕士教师岗位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若无二代居民身份证,须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同时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3)考试报名表(请在承诺声明处本人签字)扫描件;


  (4)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内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国(境)外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在学证明原件扫描件;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原件扫描件(需加盖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6)心理咨询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咨询经历相关部门公章);


  (7)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承诺书(附件2,请在承诺人签名处手签字)扫描件。


  二、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考生请于4月22日上午7:30前到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会议中心(图书馆东侧)三楼会议厅候考。


  ★请最终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未按如上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地点签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按缺考计算。


  三、心理测试相关事宜


  辅导员、硕士教师岗位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于4月22日上午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参加心理测试。


  四、心理健康教育硕士教师岗位专业试讲


  面试及格进入专业试讲环节的考生,请参加由招聘部门组织实施的专业试讲,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招聘部门通知。


  五、成绩核算及查询


  (一)辅导员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考试总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


  (二)硕士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5%+专业试讲成绩×25%,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专业试讲,专业试讲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考试总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


  (三)成绩查询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六、其他事宜


  (一)递补事宜


  资格复审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应依据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请按照本人报考岗位的相关要求(参照资格复审部分相关内容)将资格复审材料按照时间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人员名单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二)入校事宜


  结构化面试、专业试讲等各环节,请考生持相关材料从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西门(西青区工一号路)步行进入至相应地点。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西门至会议中心约2km。请考生提前查阅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平面图(附件1),熟悉入校路线。


  (三)就餐事宜


  结构化面试、专业试讲当天,请考生自备午餐。


  (四)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结构化面试、专业试讲等工作需相应进行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有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23766266


  联系人:徐老师 郭老师


  附件1.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平面图


  附件2.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承诺书


  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3年4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s://rsc.tjnu.edu.cn/info/1107/2108.htm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硕士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事宜的通知附件

 

  附件1.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平面图.jpg


  附件2.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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