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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377人公告

发布:2021-10-29 14:08:12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377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9时开始至2021年11月30日18时。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天津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tjgkworg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377人公告

  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灭火救援岗位296名;

  (二)执勤车驾驶岗位8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健康;

  5.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6.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7.灭火救援岗位年龄为18岁以上、26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4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执勤车驾驶岗位年龄为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

  8.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二)优先录用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退役士兵;

  3.具有1年以上消防工作经历(需提供区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或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证明材料)。

  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在相同考核成绩下优先录用。

  (二)直接录用条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满足基本条件可直接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员(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符合直接录用条件的,考核测试合格直接录用。

  招聘用人单位、岗位职数、岗位说明、岗位任职条件详见《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表》(详见公告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和面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tj-nhr.cn,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bfrlzp)查询。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9时开始至2021年11月30日18时。

  本次招聘每人只能报考1个支队的1个岗位,并需选择是否服从调剂(选择服从调剂的考生,各项考核测试成绩合格,但综合成绩排名在报考支队招聘岗位数之后的,由总队统筹调剂到其他支队工作;选择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各项考核测试成绩合格,但综合成绩排名在招聘岗位数之后的列入待补录人员名单),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岗位,请慎重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均不被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初审

  考生可在报名提交资格初审后2个工作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由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在12月6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安排通知单》。

  1.资格复审

  考生需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安排通知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4)、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时一致)、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3)执勤车驾驶岗位需携带的驾驶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提交);

  (4)符合优先、直接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现场提交)。

  缺少上述任一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可在当日参加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共3项考核科目,按照《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详见公告附件2)进行,考核测试单项成绩低于40分或3项平均成绩低于60分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体能测试成绩于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后,在报名网站查询。

  心理测试采用专业心理测试系统进行测试。心理测试成绩确定后不予公布,不计入综合成绩,仅作为重要参考。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并完成心理测试者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应在体测成绩查询日后2日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面试缴费(面试报名费每人45元)并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考生应持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和《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面试,考核测试期间的离津考生,再次参加考核测试时,仍需携带考核测试前2日(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缺少上述任一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评的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满分为100 分,及格线为60 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4.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体测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2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依然相同的排名并列。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格检查环节情况。

  (四)体格检查

  根据考核测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服从调剂情况,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不满1:1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体检。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优先录用条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均由应招人员自负。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实际需要,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格检查时间通过报名网站通知。

  (五)政审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录用的岗位要求,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政审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的人员,在北方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拟录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岗前培训,期间进行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复查和政治考核复查,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以上测试检查不合格的,按照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辞退;未能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按照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辞退。

  四、疫情期间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疫情期间,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3)。因疫情变化等不可抗力情况,上述安排会相应调整,招聘单位将通过北方人力资源网、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公众平台告知考生。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说明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招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且录入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诚信档案库,5年内严禁报考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考生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网站中有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报名材料留档备查,一律不予退还,请应招人员做好备份。

  政策咨询电话:022-27330119转8333

  技术咨询电话:022-2314008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10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tj-nhr.cn/main/gonggao_dt.aspx?CID=24&ID=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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