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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发布:2021-10-08 15:50:46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9:00至2021年10月16日16: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天津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tjgkworg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岗位职责: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满足学院发展,优化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等岗位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101号。学院为国家级示范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基地。主要专业有汽车维修、汽车驾驶、计算机、制冷等。其主要职能是培养高、中级专业技能人才,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提高社会职业素质。

  二、招聘计划总数:17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终身从事职业教育的志愿;

  3、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讲标准普通话,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5年10月12日及以后;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6、教师类岗位具备与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范围与对象:

  1、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2、应届毕业生是指离校未就业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者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生对待。

  任职要求:

  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招聘公告

  2021年10月8日在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官网(www.tjbus.com)及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官网(www.tjptc.com )发布公告。相关通知将在以上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9:00至2021年10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学院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注: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本单位将通知考生在2021年10月20日9:00至16:00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则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考试内容由学院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拟定。

  1、笔试

  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其中《综合知识》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分为三类:报考管理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试卷,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知识掌握和运用的能力。报考财会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财会类)》试卷,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财务审计等方面知识掌握和运用的能力。报考计算机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计算机类)》试卷,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计算机方面知识掌握和运用的能力。

  (1)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于11月3日9:00至11月6日16: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2)考试时间:11月7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于2021年11月23日公布,报考人员登陆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和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官网(www.tjptc.com )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4)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5)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总分200分)相加,保留1位小数,笔试成绩不设置及格线。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在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官网(www.tjptc.com )发布。

  (2)进入面试的人选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为12月11日、12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网上下载准考证。

  (1)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凡未按要求缴费、抽签、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成绩核定

  1、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在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官网(www.tjptc.com )予以公布,届时学院也将在本单位现场张榜公布。

  (六)体检

  1、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如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2、进入体检人员应在指定的医院体检部门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3、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依据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如出现递补人选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行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在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官网(www.tjptc.com)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学院与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取得联系,通过函调或实地考察形式,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明材料》。被考察人员按照学院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为一周。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回避制度进行复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由学院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经考察应聘人员不宜聘用为相应岗位或者违反回避制度原则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出现递补人选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报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和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人员需在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它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 依据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出现递补人选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行递补。

  (九)信息调整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时间及笔试、面试成绩发布时间等招聘事宜须另行调整的,将在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官网(www.tjbus.com)及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官网(www.tjptc.com )发布调整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十)备案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纪律与监督

  1、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院领导、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涉及考生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2、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学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18522197201 27391723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88330872

 
  文章来源:http://www.tjbus.com/job/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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