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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宁河区七里海湿地保护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2021-09-01 15:52:09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天津宁河区七里海湿地保护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09月10日10:00至09月15日17:00。笔试时间:2021年09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备考可参考:2021年天津事业单位笔试课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备考可参考价:2021年天津事业单位面试课程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天津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tjgkworg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天津宁河区七里海湿地保护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为了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共招聘5人,具体条件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的资格条件。

  8、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1986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信息发布

  自2021年09月01日起在中天人力资源网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中天人力资源网:http://www.cnthr.com

  宁河政务网:http://www.tjnh.gov.cn

  四、报名、初审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cnthr.com。

  报名时间:2021年09月10日10:00至09月15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09月10日10:00至09年17日17:00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复审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取消考生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岗位计划录取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录取人数。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1年09月18日9:00至17:00。

  笔试报名费每人45元/科目。除不可抗力导致的项目延期等其它特殊情况外,退费办理时间截止到2021年09月17日17:00。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请于2021年09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三楼308(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五、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写作,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时间:2021年09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09月23日10:00至09月25日9:00。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10月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0月12日9:00—11:3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一楼(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

  资格复审材料:

  1. 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 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认证及学位证书)

  5. 学位认证材料(学位网下载打印)

  6. 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考试服务费缴费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00至10月18日16:00。除不可抗力导致的项目延期等其它特殊情况外,面试考试服务费退费办理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18日16:00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10月20日10:00至10月23日9:00

  面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

  (三)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可在2021年10月27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环节情况。

  六、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七、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生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八、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中天人力资源网:(http://www.cnthr.com)、宁河政务网:(http://www.tjnh.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文件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遵守考点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的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监督电话:022-69116297

  政策咨询:022-69118520

  网站技术咨询:022-23266305

  (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宁河区七里海湿地保护中心

  2021年09月01日

 
  文章来源:https://zk.cnthr.com/#/common?cid=1fe2b3b3-bad3-4861-abbb-84f6ddc04c7e&pid=45157ece-9e7e-4655-af05-743ff1f853ae&s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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