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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时工公告

发布:2021-06-15 13:54:15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时工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18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时工公告

  为提高医院后勤服务水平,经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批准,本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4名,从事电工岗、技工岗,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技能;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心理疾病、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天津市宝坻区户籍(2021年6月11日前取得天津市宝坻区户籍);

  6.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其他条件

  招聘总务处电工岗2人、总务处技工岗2人。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6月11日开始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官网网址:http://www.bddhospital.com/。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18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人事处(宝坻区广川路8号--7号楼3楼)。

  3.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以上学历增加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增加学位认证报告);

  ③近期1寸免冠彩照两张;

  4.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以实际报名人数进入下一环节,且不削减该岗位招考人数。

  (二)资格初审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我院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进行电话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并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由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电工岗、技工岗考试均为实际操作考核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实际操作满分60分,面试40分。

  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排名,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实际操作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政治审查

  政审由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确定聘用的人员与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总务处电工、技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夜班费,含本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在基本工资(即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月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1800元,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福利。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邀请相关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等要求,如遇突发状况,需要对上述安排作调整的,将通过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公告,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未知晓时间安排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26262002 29262206

  监督电话:29262265

  附件1:2021年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时工岗位表.docx

  附件2:2021年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时工报名表.docx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人事处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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