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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招聘补充公告

发布:2020-10-16 15:27:3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招聘补充公告已发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0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招聘补充公告

  根据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

  10月20日9:00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qzpta0.chinasyks.org.cn/tianjinrs/WebRegister/index.aspx)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10月25日

  10月25日上午:9:00~10:00《职业能力测验》

  10月25日上午:10:30~12: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10月30日9:00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形,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

  11月2日至11月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在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南开区西湖道50号)3楼303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以下材料到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4.在职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对于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中心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5.公安机关提供的无犯罪证明;

  6.党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无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证明。

  7.提供未列入失信联名惩戒对象承诺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1月7日进行面试。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防疫要求参加面试。

  体检、考察和公示有关事项由我中心按照招聘方案另行通知,请进入下一环节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四、其他事宜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情况,为使考生顺利参加考试,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笔试阶段,请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中的《防疫须知》,提前下载并填写《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一)。下载笔试准考证后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并认真履行各项防疫要求。

  2. 面试阶段,考生须及时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面试防疫要求或直接与所报考单位联系。

  附件一:

  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020年10月13日

  防疫须知

  一、考生应在考前14日内自行检测体温,并于考前及时申领“天津健康码”,未及时申领健康码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考生进入考点必须佩戴口罩,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天津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合格、身份证件核验无误、“天津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天津健康码”为绿码且身体状况正常、经现场体温检测正常的可参加考试。

  二、考前14日内“天津健康码”为橙码或体温测量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且考试当天持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天津健康码”绿码,方可于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入场时“天津健康码”为绿码但连续3次体温测量均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经现场综合研判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如可参加考试应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

  新冠肺炎治愈患者解除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尚处于治愈未满28天的居家医学观察期内,且提供治愈出院诊断证明、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考试前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可于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28日(含定点医院内观察期14日)且解除隔离核酸检测阴性的无症状感染者,持考试前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且健康状况无异常可于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离开上述地区后且考试前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于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2020年9月8日及以后有云南省瑞丽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抵津前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无有效核酸阴性证明的抵津者须进行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于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天津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已治愈出院确诊患者和尚未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2020年9月8日及以后有云南省瑞丽市旅居史、2020年9月22日及以后有山东省青岛市旅居史,考前14日内存在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有国(境)外以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史,以及天津健康码为“红码”或“橙码”的考生须考前将本人有关情况(包括:本人报考的考试名称、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等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tjkpzxkw@tj.gov.cn。

  六、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考点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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