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 即将公布

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发布:2020-08-27 17:24:2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已公布,本次考试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入口),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公共科目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教程(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同时,为方便考生了解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有关内容整理如下,供考生参考:

  >>点击查看: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要求
内容
国籍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品行要求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身体要求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
学历要求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户籍要求
多数无户籍限制,面向全国招考。极少数西部职位有户籍要求的,详见职位表备注一栏
 
  附: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小编友情提醒:如果你做不到每天频繁的刷新网站,又想在第一时间内看到新鲜出炉的资讯,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天津公务员资讯网 wwwtjgkworg”,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获取第一手资料:
\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0 http://www.t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1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