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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考报考条件

发布:2020-08-11 18:41:5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天津市考报考条件已公布。根据2021年天津市公务员局组织安排,网上报名时间:3月3日8:00至3月9日18:00报名入口)。笔试时间:3月27日、28日,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需要备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科目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教程(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点击购买)。面试于5月22日、23日进行,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也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其他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可结合2021年天津公务员面试系统课程(点击购买)学习,为方便考生第一时间查看2021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有关信息,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21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浏览查看:2021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已公布)

要求
内容
国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品行要求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身体要求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不含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
学历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户籍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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