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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公务员考试:质量互变规律的理解与运用

发布:2019-07-19 12:01:05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务员考试常识需要考生平时多加积累,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常识是质量互变规律的理解与运用,希望考生能够掌握。更多公务员考试资料详见2020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用书点击订购)。
 
  马克思哲学的唯物辩证法中有三大规律,其中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的一条规律就是质量互变规律,这条规律在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同时在考试中也是高频的考点,所以对于这条规律我们要有一个清晰的认知。

一、什么是量变和质变?

所谓的量变,指的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场所的变更,以及事物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的变化。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中,水的温度升高,是水的量变;沙子一点点变多,是沙子的量变;溪水一点点汇聚,是溪水的量变。由此可见,量变是一个不显著的变化,强调的是变化的过程。

而质变,指的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水的温度升高,水蒸发成了水蒸气,是水的质变;沙子越堆越多成了一座塔,聚沙成塔是沙子的质变;溪水一点点汇聚成江河,是溪水的质变。由此可见,质变是显著的变化,强调的是变化的结果。

那么怎么区分事物的质变和量变呢?马克思认为,我们要找到保持事物质的量的最大限度,也就是找到度。例如,水温低于0℃会成冰,水温高于100℃会变成水蒸气。所以当水的温度逐渐升高,超过了100℃的这个限度时,水就质变成水蒸气;当水的温度逐渐降低,低于0℃这个限度时,水就会质变成冰。所以,是否超过度就是区分质变和量变的根本标志了。

二、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既然量变是过程,质变是结果,所以想要达到质变就必须要先进行量变。所谓的“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就是这个道理,当事物的量变逐渐超过度时,就会发生质变。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量变都会达到质变。比如,在加热水的时候,水温从10℃升高到30℃,这个时候水量变了,但因为没有超过水温的限度,所以并没有发生质变。由此可见,量变必须要达到一定程度才会引发质变。

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水蒸发成水蒸气,这由每一个水分子温度升高而导致的,这叫做在质变的过程中有量的扩张。同时,在水温升高的过程中,一定是先有一部分水蒸发成水蒸气,带动所有的水都蒸发成水蒸气,也就是量变中包含着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三、质量互变的方法论

重视量的积累。一点点小的量变逐渐积累就会产生彻底的质变,所以万事要从小事做起。“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这也就提醒我们,在学习和工作的时候要下功夫去钻研,注重细节方可决定成败。

抓住时机促成质的飞跃。行百里者半九十,所以在量变的最后阶段,我们更要努力做好,抓住可以质变的机遇,才能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坚持适度原则。所谓防微杜渐,小的隐患一点点积累,超过了度就会暴露出来大的问题“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说的也是这个道理,不要因为坏事小就去做,因为小的坏事做多了我们就会变成坏人;不要因为好事太小就不去做,因为小的好事做多了我们也能变成好人。所以为了防止事物朝着不好的方向质变,我们还要坚持适度原则。

以上就是质量互变规律的理论内容,考生们需要对于其中的理论加以理解,在做题时才能提高正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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