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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市和平区招聘引进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发布:2019-07-15 14:12:40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天津市和平区招聘引进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公告已公布天津市和平区招聘引进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17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9年07月20日8:30开始至07月26日17:00结束。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天津市和平区招聘引进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平区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结合和平区教育实际,拟为和平区教育局所属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和天津市第二十中学公开招聘17名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17名。具体岗位详见《天津市和平区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学科(或相关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
  (6)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需在报考前取得,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同时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具体条件
  (1)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其中曾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之一的优先考虑);
  (2)具有相应学段学科10年以上一线教学经验;
  (3)曾获得地级市及以上荣誉称号;
  (4)曾获得省级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5)曾获得地级市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
  (6)独立主持并完成地级市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且成果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7)在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3篇以上教育教学学术论文。
  注:以上(1)—(2)项必须具备,同时(3)—(7)至少符合其中3项。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此次招聘,区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人事科。
  (一)发布信息
  2019年7 月15日——7月22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和平政务网(http://www.tjhp.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07月20日8:30开始至07月26日17:00结束(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和平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填表格传到rsk6256@126.com邮箱。
  3.现场报名:经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将通知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和平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2110室。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务必保证报名所留电话准确、畅通。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和平区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总结(2000字以内)以及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等相关佐证材料。
  (7)近期正面免冠两寸照片2张。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应聘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1.查阅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总结以及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等相关佐证材料,了解其基本情况。
  2.考核组采取答辩的方式,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等情况。
  3.考核组根据每个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确定考核成绩,并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经和平区教育局研究同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和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和平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材料。
 
  五、公示
  和平区教育局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后,和平区教育局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报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时,和平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学历、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的验证工作。对提供虚假证件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验证费用由拟聘人员个人担负。
 
  六、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一)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解决引进人才的户籍和人事关系等问题,并按规定解决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进津落户问题。
  (二)引进人才的子女在入学方面享受本区居民同等政策。
  (三)引进人才在天津市无本人所有住房的,可享受和平区人才公寓免租金入住3年。
  (四)符合和平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条件的可纳入优秀人才管理,优先参加和平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遴选工作,并予以倾斜。
  若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拟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七、管理与考核
  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和完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和平区教育局纪检部门进行监督。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守保密纪律,试题的保管等须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并由专人负责,不得向外透露考官的组成。在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和平区教育局 022-2712625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区人力社保局 022-27267680
  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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