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 天津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聘 >> 村官及三支一扶

2019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招聘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社区服务中心)公告(39人)

发布:2019-05-09 14:02:01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招聘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社区服务中心)公告已公布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招聘39名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社区服务中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招聘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社区服务中心)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派遣制工作人员,人员主要用于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工作,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相应单位进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职责:
  在区、街两级管理下,发挥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社区服务中心)的机构作用,完善社区工作者管理服务体质机制,管理好社区工作者的人事业务、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能适应工作强度和压力,并需自行解决上下班交通和住宿问题;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用人单位的岗位调配及考核管理;
  4.天津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出生日期在2001年05月15日以前),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78年05月15日以后);
  5.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19年05月15日以前取得学历,应在学信网可查);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符合录用的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曾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表
  招聘39名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数量及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岗位
名称
岗位
报名
代码
性别 招录
人数
职称或
工作经历
工作地点 其他条件
岗位一 3101 不限 24 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2019年05月15日) 区、街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社区服务中心)市区工作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岗位二 3102 不限 12 持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会计职称) 区、街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社区服务中心)市区工作 不限
岗位三 3103 不限 2 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2019年05月15日) 河北省涉县河东区天铁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社区服务中心)工作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常住于河北省涉县河东区天铁街道
岗位四 3104 不限 1 持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会计职称) 河北省涉县河东区天铁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社区服务中心)工作 需常住于河北省涉县河东区天铁街道

 

  四、招聘信息发布

  自2019年05月08日起在北方人力资源网、北方人力微招聘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天。
  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tj-nhr.cn
  北方人力微招聘公众号:微信搜索bfrlzp
 
  五、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nhr.cn。
  报名时间:2019年05月15日09:00至05月21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05月15日09:00至05月23日16:00
  考生在报名后将进入资格初审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报名代码中的一个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如某岗位报名代码报名成功的考生总数与该岗位报名代码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2:1,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报名代码的招聘计划人数。招考单位可酌情将核减的计划数调整到其他岗位报名代码,但应保证调整后的岗位满足开考比例要求。核减及调整后的招聘计划将在报名缴费结束后进行公示。
  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若报名缴费考生所报考岗位未开考,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报名费退回。
 
  六、考试内容
  (一)笔试
  笔试内容如下:
科目一
(成绩占比)
科目二
(成绩占比)
笔试成绩满分
职业能力测试(50%) 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及实务(50%) 100分

  以上科目均采取纸笔闭卷考试形式,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科目一与科目二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
  《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及实务》主要考察社区工作基础知识、实务及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写作能力、OFFICE办公软件等内容。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06月01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打印。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05月29日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部科目笔试,任一科目缺考考生将被视为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19年06月04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报名代码分别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科目二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科目二的考试成绩依然相同的排名并列。排名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环节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名单末位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应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并于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缴费、打印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打印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需携带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面试报名表(附件1《2019年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招聘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社区服务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需贴好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蓝底或者红底正面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学历认证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能够证明具备一年(含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险缴费凭证、就失业证、工作单位证明四项中任意之一的原件与复印件;
  7、报名3102、3104岗位的考生需提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会计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8.报名3101、3103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的党员证明信(预备党员证明信)原件;
  9.报名3103、3104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06月06日上午09:00-11:3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3层D区多媒体教室。
  (三)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缴费时间:2019年06月10日09:00至06月12日12:00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06月13日09:00起开放面试准考证打印功能
  面试时间:2019年06月1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相关信息,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四)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考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考察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在报名网站公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公示时,同时公布体检和考察工作须知。(体检、考察如其中一项未通过不予聘用,两项同时合格后进入公示。)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进入本环节考生应保持通讯通畅。
 
  八、递补规则
  在各环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况而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时,招聘单位可依据上一环节考生排名进行递补。如须进行递补的,递补期为一年。
 
  九、拟招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公布方式及办理录用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号:bfrlzp)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相关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由单位统筹安排人员工作地点,对不服从工作需要统筹分配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个人原因在固定时间内不报道、不转移劳动关系、不转移保险关系、不迁移档案的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考核未通过的予以辞退。
 
  十、调剂
  如某岗位最终实际招录人数未能满足招聘计划的,招考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缩减招录计划人数或在本岗位内进行调剂。
 
  十一、薪酬标准
  根据相关要求,派遣制员工月应发工资标准为3500元,享受五险一金。
 
  十二、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工作岗位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22-24147239(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
  技术支持:022-23140080
  (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
  2019年05月08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9 http://www.t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1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