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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实验实训教师等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40人)

发布:2019-04-17 14:08:35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实验实训教师等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已公布本次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实验实训教师等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实验实训教师等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内第一所公办本科层次应用技术大学,是市委市政府确立的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单位,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政府与德国、日本、西班牙三国政府在职业教育和培训领域最大的合作项目。
  学校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5 名、省市级教学名师 4名、国家级技术能手 3 名、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 2 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 3 个,企业行业专家、客座教授 54 名,5 名外籍专家获国家友谊奖、7 名获天津市海河友谊奖。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1 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1 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6 项,国家级精品课 15 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0门。学校拥有校企共建教学做一体化的实验实训场所259个,仪器设备两万余台套,多为德国、瑞士、西班牙等国家的先进生产型设备,价值 4 亿元人民币。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公告专栏(http://gyxxh.tj.gov.cn/tzgg/index.htm)、天津中德应用技 术大学网站招聘公告专栏(http://www.tsguas.edu.cn/rczp/zpgg.htm)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2019 年实验实训教师等岗位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 5 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为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 5天。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具体报名起止时间及相关说明将在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网站招聘公告专栏(http://www.tsguas.edu.cn/rczp/zpgg.htm)通知。
  (二)资格初审
  学校人力资源处根据报名及岗位需求情况,会同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及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网站招聘公告专栏(http://www.tsguas.edu.cn/rczp/zpgg.htm)发布(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 1:3,学校将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与考核
  采用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1.专业测试
  (1)实验实训教师岗位
  专业测试包括“基础知识考核”和“专业考核”两部分。其中“基础知识考核”含公共政治理论测试(满分 100,占“基础知识考核”成绩 50%)和业务知识测试(满分 100,占“基础知识考核”成绩 50%)两部分;“专业考核”含说课(满分 100,占“专业考核”成绩 50%)和实操(满分 100,占“专业考核”成绩 50%)两部分。“基础知识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及格分数线为 60 分,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专业考核环节。“专业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及格分数线为 60 分,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专业测试成绩由“基础知识考核”成绩(满分 100,占专业测试成绩 40%)和“专业考核”成绩(满分 100,占专业测试成绩 60%)组成,满分共计 100 分。
  专业测试科目、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网站招聘公告专栏(http://www.tsguas.edu.cn/rczp/zpgg.htm)另行通知。
  (2)思政教师岗位
  专业测试包括“基础知识考核”和“专业考核”两部分。其中“基础知识考核”含公共政治理论测试(满分 100,占基础知识考核成绩 50%)和业务知识测试(满分 100,占基础知识考核成绩 50%)两部分;“专业考核”为说课。“基础知识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及格分数线为 60 分,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专业考核”环节。“专业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及格分数线为 60 分,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专业测试成绩由“基础知识考核”成绩(满分 100,占专业测试成绩 40%)和“专业考核”成绩(满分 100,占专业测试成绩 60%)组成,满分共计 100 分。
  专业测试科目、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网站招聘公告专栏(http://www.tsguas.edu.cn/rczp/zpgg.htm)另行通知。
  (3)辅导员岗位
  专业测试包括“基础知识考核”和“专业考核”两部分。其中“基础知识考核”含公共政治理论测试(满分 100,占“基础知识考核”成绩 50%)和业务知识测试(满分 100,占“基础知识考核”成绩 50%)两部分;“专业考核”为辅导员业务考核。“基础知识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及格分数线为 60 分,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专业考核环节。“专业考核”成绩满分 100分,及格分数线为 60 分,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专业测试成绩由“基础知识考核”成绩(满分 100,占专业测试成绩 40%)和“专业考核”成绩(满分 100,占专业测试成绩 60%)组成,满分共计 100 分。
  专业测试科目、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网站招聘公告专栏(http://www.tsguas.edu.cn/rczp/zpgg.htm)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
  专业测试结束后,依据岗位类型,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综合面试人选 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数达不到 1:3 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综合面试前,进入综合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综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面试资格。
  综合面试为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 100 分,及格分数线为 60 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
  应聘者可登陆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网站招聘公告专栏(http://www.tsguas.edu.cn/rczp/zpgg.htm)查询参加综合
  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面试安排。
  3.成绩核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 分,由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各占 50%确定,专业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 2 位小数。若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4.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综合面试考核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在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网站招聘公告专栏(http://www.tsguas.edu.cn/rczp/zpgg.htm)发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提交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证明(费用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背景审查,由人力资源处对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学历背景等进行审查;二是工作考察,由用人部门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 10 个工作日的工作考察。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遵纪守法等。考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考察鉴定,考察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考试与考核、体检、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公示后 6 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正式入职后,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22-28779559 范老师
  监督电话:022-28771112 沈老师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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