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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市市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招聘公告

发布:2019-04-03 14:20:42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天津市市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招聘公告已公布本次天津市市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招聘7人,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8:00至4月21日16:00。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天津市市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招聘公告

  为了进一步推动行业发展,引进专业人才巩固队伍建设,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单位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市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
  (二)招聘单位地址:河西区围堤道107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
  研究所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主要承担:以城市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的研究,兼顾相关设备、机具的研制与开发,环卫工程的研究设计以及环卫规划、标准和对策等方面的软科学研究;承担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产量预测、成份监测、处理过程监测、处理终结物及其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监测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招聘岗位名称
  专技岗(固废处理)、专技岗(环卫设施设计)、专技岗(工艺研究)、专技岗 (规划)、专技岗1(监测分析)、专技岗2(监测分析)、专技岗(项目技术管理)。
  2、招聘岗位职责和数量(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2、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对所招聘的岗位有相当的了解,并有志于从事此项工作;
  3、其他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4、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19年4月15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招聘信息于2019年4月3日-12日在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http://csgl.tj.gov.cn)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www.tjkpzx.com)发布招聘信息,考务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
  招聘岗位咨询时间为4月15日-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中招聘部门电话。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8:00至4月21日16:00。
  (二)报名方式:委托天津市考评中心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4月15日8:00至4月22日16:00
  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委托天津市考评中心集中组织。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全天。考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财会类和计算机类)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5月28日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并在招聘单位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时间:2019年5月29日9:00至6月6日17:00。
  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的复印件及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相关工作业绩证明。对于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
  2、面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至6月23日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考试。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考生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数。
  7月3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张榜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依次进行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果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八、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果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九、纪律与监督
  咨询电话:28133165
  监督电话:2341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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