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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一批招聘公告

发布:2019-03-18 13:04:30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一批招聘公告已公布。本次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一批招聘5人。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一批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85年,是隶属于天津市政府,归口市教委的正局级事业单位,是国内最早建立的省级综合性教科院。主要职能是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服务教育决策和教育改革发展,从事继续教育和相关专业培训以及学术交流。现有高级职称专业研究人员60余人,其中博士(后)26人,近年来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100余项,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40余项。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tjjky.tj.edu.cn)、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2019年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计划》(附件一)。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 教育学专业(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比较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学、教育政策等);管理学专业(教育经济与管理);法学(教育法学)。
  7. 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应聘者可登陆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tjjky.tj.edu.cn)查询相关招聘信息。本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招聘时间为全年招聘。
  报名方法: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jkyrsc@163.com。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研究生学习期间成绩单、学校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
  (4)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国(境)外获得学位人员必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论文和著作;
  ②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研究课题;
  ③重要获奖情况;
  ④其他反映应聘者学术水平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院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tjjky.tj.edu.cn)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评。
  面试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tjjky.tj.edu.cn)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初定五月上旬至六月上旬,具体日期、地点将在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tjjky.tj.edu.cn)发布。
  (四)体检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依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岗位考察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应聘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后的3个月时间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我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它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单位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022-23369960;
  监督电话:022-23620586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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