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 天津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聘 >> 教师

2019天津师范大学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公告

发布:2019-01-03 15:30:23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天津师范大学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公告告已公布。本次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5日至9日(2019年1月5日14时至17时,在清华大学曹光彪体育馆举办现场招聘咨询活动)。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天津师范大学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做好“双一流”高校招聘工作,吸引更多首都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津创新创业,按照天津市人才办和人力社保局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首都高校公开招聘18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师范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jnu.edu.cn)、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师范大学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博士岗位计划表》(附表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具有博士授权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层次;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
  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 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应(往)届博士后、博士毕业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5日至9日(2019年1月5日14时至17时,在清华大学曹光彪体育馆举办现场招聘咨询活动),应聘人员通过相关学院邮箱(见附表1)进行报名,邮件名称格式为:“首都高校专项招聘+姓名+学科”,应聘人员统一填写天津师范大学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人才招聘报名表(附表2),简历内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学习及工作简历(从本科至今)、主要业绩(受过的奖励或报纸、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出版的著作、主持或参与的研究项目等)。
  人事处会同相关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面试考核
  面试主要采取答辩或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单位网站(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单位网站(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选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提交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证明(费用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各招聘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实践考察结束后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报告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或其他招聘组织)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一年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3766266
  监督电话(校纪委、监察室):022-23766343
  
  点击下载>>>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首都高校专项人才招聘报名表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博士岗位计划表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9 http://www.t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1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