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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外国语大学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公告

发布:2019-01-02 13:22:59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天津外国语大学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公告已公布。本次天津外国语大学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10名工作人员。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年天津外国语大学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公告

  原标题:天津外国语大学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做好“双一流”高校招聘工作,吸引更多首都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津创新创业,按照天津市人才办和人力社保局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首都高校公开招聘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外国语大学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岗位计划》(附表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天津外国语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符合办理调入手续的相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应(往)届博士后、博士、硕士毕业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5日至9日(2019年1月5日14时至17时,在清华大学曹光彪体育馆举办现场招聘咨询活动),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外国语大学人事处邮箱(tianwairsc@126.com)报名,报名时,请上传个人一寸电子版照片(jpg格式)、个人简历(学习经历从初中开始填写)、身份证、成绩单、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为PDF格式,邮件主题请注明“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姓名应聘岗位编号)”,例如: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张三应聘19108ZC02)。
  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面试考核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及现场资格复审安排详见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面试主要采取答辩或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单位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学校指定,费用自理。未按规定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后,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报到证来校报到上岗;工作调动人员到原单位办理相关调出手续后来校报到上岗;以上人员来校报到后将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022-23284236
  监督电话:022-2328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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