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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评论:小区窨井吞人,物业难辞其咎

发布:2018-12-12 15:32:31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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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晚,杭州下沙观澜时代云邸发生一桩悲剧:小区一名怀孕7个多月的女租客,跌入深达4米、水深1.5米的窨井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小区窨井盖哪里去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据《钱江晚报》报道,记者在事发现场附近找到了一个已经破损的空心塑料壳,这就是小区的窨井盖。在小区里,还可以看到类似的窨井盖。对于事发原因,有人说是车子在停车时压碎了窨井盖,也有人说,窨井盖本身就已破损,导致女子不慎坠入。

  但无论是上述何种原因,责任都非常明显,即小区窨井盖的质量及其维护存在严重问题,导致了悲剧发生。一块用空心塑料壳制造的窨井盖,能有多少承重力呢,这根本不需要讨论。何况,窨井盖就在停车场边上,车子来来往往,难免来回碾压,用塑料材质制造的窨井盖,其安全隐患非常明显。

  这事情的责任可能涉及物业、开发商或市政部门。一般来讲,小区物业要定期巡查辖区内有关设施的安全状况,对此负有主要的安全防护责任。物业发现窨井盖有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维护或更换。如果小区还在开发商的保修责任期内,开发商应负责更换已损坏设施。此外还要看市政部门是否因施工导致窨井盖未及时复原,若是市政部门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导致,则负有相应责任。哪怕窨井盖权属存在争议,物业也有责任及时发现,设立警示标识,并积极寻找责任单位。就这桩悲剧而言,可从上述角度厘清责任归属,做好善后工作。

  但是,悲剧已经发生,落实清楚责任人、进行相应赔偿,也不过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怎样防止悲剧的发生,不让身边的窨井成为夺命陷阱,这是眼下同样迫切而重要的问题。前些年,夺命窨井盖的案例时有发生,有的地方竟出现“竹片窨井盖”,引起了广泛关注。竹片窨井盖或许没有了,让人没想到的是,形形色色的问题窨井盖至今未曾退场,甚至就存在于我们的身边。

  这里呼吁各小区物业从这起不该发生的悲剧吸取教训,对辖区内窨井进行安全巡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及时联系有关单位或与业委会协商进行更换。小小一块窨井盖,本身不需要多少成本,一个小区的窨井盖数量也不至于多到哪里去,如果连这笔钱都要省,以次充好,甚至使用伪劣产品,这就不只是安全意识淡薄,而是昧着良心赚钱了。

  责任与安全意识需要人的自觉,是发乎内心的对生命的关心,否则再严格的监管制度也可能沦为虚设。一些悲剧的发生,表面看是相关设施存在质量问题,根子上还在于责任与安全意识缺失。物业管理本身就千头万绪、繁杂琐碎,要是没有这点自觉意识,很多事情更容易发生扯皮,没法落实到位。试想,小区物业人员如果平时对窨井盖多留一个心眼,及早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整改措施,这起悲剧又怎么可能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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