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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 75

发布:2018-11-14 14:31:48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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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
  A.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行为相适应
  B.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个人情况(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C.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客观危害相适应
  D.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2.下列处理问题的做法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是:
  A.某公安局处长对本人被辞退的决定不服,当天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某工商局科员拒不赡养父母,情节严重.单位给予其开除处分
  C.某省商务厅厅长退休后第二年到商务厅下属商贸公司任职,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D.某税务局科长执行公务时,认为局长的决定有错误,向局长提出改正意见
 
  3.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A.甲带侄子外出游玩,遇地震,甲无需为侄子在地震中所受损害承担责任
  B.甲用拳头殴打乙,乙将甲推倒后持刀将其扎死,乙无需为甲的死亡承担责任
  C.甲、乙发生口角,对骂过程中甲欲讹诈乙而故意倒地,乙无需为甲因倒地所受伤害承担责任
  D.甲、乙因言语不和而厮打―起,丙撞见后趁机殴打与其素来不和的甲,乙无需为丙殴打甲所造成的的损害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与解析
  1.D【解析】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2.A【解析】A项中,“处长被辞退”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因为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的,故A项错误。B项中,科员拒不赡养父母,情节严重,已经构成“遗弃罪”,此时单位可以给予其“开除”处分,故B项正确。C项中,商务厅厅长退休后第二年到商务厅下属的商贸公司任职,违反了“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这一《公务员法》中的规定,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是正确的做法,故C项正确。D项中,公务员是有“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的,故“科长向局长提出改正意见”是符合规定的,D项正确。本题是选非题,因此,本题答案为A选项。
  3.B【解析】A项中,“遇地震”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属于免责情形,因此甲无需担责,故A项说法正确。B项中,乙已经将甲推倒,此时再“持刀将其扎死”,已经不属于“正当防卫”,乙应当承担责任,故B项说法错误。C项中,甲欲讹诈乙故意倒地,即“甲倒地”是自己造成的,与乙没有因果关系,乙无需担责,故C项说法正确。D项中,丙殴打甲的行为与乙没有关联,乙无需担责,故D项说法正确。本题是选非题,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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