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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天津宝坻区公开遴选区直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撰写工作业绩报告通知

发布:2018-07-04 10:05:11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天津宝坻区公开遴选区直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撰写工作业绩报告通知已公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8天津宝坻区公开遴选区直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撰写工作业绩报告通知
  原标题:关于宝坻区2018年公开遴选区直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撰写工作业绩报告的通知
  宝坻区2018年公开遴选区直机关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完成,按照公开遴选工作要求,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选要再次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撰写工作业绩报告。现将资格复审和撰写上报工作业绩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7月4日(星期三)下午2:00-6:00
  2、资格复审地点:宝坻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区委517室)
  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全日制学历为大专以下,在职学历为大学本科的,需提供学历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与报考职位要求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份);
  ④上大学以来,本人的获奖证书、表彰决定及复印件(1份)、在相关刊物发表的文章,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自身能力素质的材料;
  ⑤本人近2年的工作业绩报告(1份,含电子版);
  ⑥报考职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⑦市管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关于报考人员民族、籍贯、工作时间、编制身份、现任工作单位及职务、工作简历、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奖惩情况等基本信息的说明材料,以及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材料,报名资格初审时,已提供的,可不再提供。
  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关于撰写工作业绩报告
  1、主要内容
  工作业绩报告一般应包括: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目标任务过程中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取得的成效、获得的表彰等情况,以及团结共事、德的表现、自律意识、自身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等。
  2、具体要求
  ①工作业绩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②字数在2000字以内。
  ③工作业绩报告采用A4纸,上边距3厘米,下边距3厘米,左边距、右边距各2.75厘米,行距为固定值29.4磅。标题为:XXX同志工作业绩报告,字体为方正小标宋简体22号,居中;内容部分:一级标题17号方正黑体简体,二级标题17号方正楷体简体,正文17号方正仿宋简体。落款:X年X月X日。
  ④工作业绩报告要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并签字,同时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于7月4日下午资格复审时递交(含电子版)。
  咨询电话:29241262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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