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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市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第二批递补进入体检政审环节及体检政审通知

发布:2018-06-26 13:58:50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天津市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第二批递补进入体检政审环节及体检政审通知已公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7天津市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第二批递补进入体检政审环节及体检政审通知
  原标题:天津市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第二批递补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人员公示及递补人员体检政审通知
  一、第二批递补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人员示
  根据天津市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结合招考单位实际情况,现将各岗位第二批递补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人员公示如下:附件
  二、体检通知
  请以上递补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人员于2018年7月6日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天津市公安医院体检专用表》(见附件)至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78号公安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费用:280元/人。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注:
  1.体检当天需要空腹(禁食禁水),前三天少食油腻及少量剧烈运动;
  2.体检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取血后请按住针眼10分钟,避免造成局部淤血;
  4.请考生在体检前详细阅读体检机构的体检须知。
  点击下载附件:《天津市公安医院体检专用表》
  附件填写说明:表格仅需填写姓名、性别、年龄及血型,并在指定位置粘贴一寸免冠照片,请勿填写他项,误填会导致表格作废。
  三、政审通知
  递补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人员应在体检同时领取《政审通知》,至档案所在地进行政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外调/函调政审表》密封完毕后同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并快递交回。
  请考生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密封的《外调/函调政审表》密封完毕后同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快递至指定地点(不接收考生现场送件)。因本公司只有顺丰快递可送达,为保证顺利寄达,避免遗失或逾期,请考生务必使用顺丰快递,运费自负。
  寄送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1号楼3层C区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邮编:300171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2-23140072转8205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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