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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行为,让他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发布:2018-06-12 14:04:38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正在进行中,每年公务员考试总有不少同学因为不了解规则或其他原因而发生意外,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些考试违规案例,引以为戒。
  案例1:因考试违纪受到不同程度处理+因进考察环节后放弃,5年内不得报公务员
  某一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笔试环节有58名考生因违纪受到本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禁考5年或终身禁考公务员的处理。另有9名考生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被处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点评:违规将受到处理是毋庸置疑的,另外,对于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根据《山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因此在笔试阶段弃考不会有影响,但若进入了面试,又或者通过了面试、体检等环节被录用后又放弃的,就会计入诚信档案。
  案例2:因私自交换考试序号,成绩第一却被判无效
  2017年湖南陈某陈某因面试候考时与朋友私自交换考试序号,以交换后的序号参加面试,最终陈某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却因违反考试规定被人社局给予此次面试无效处
  点评:《面试考试须知》中规定,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陈东的行为符合了《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的情形,被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案例3:因透露个人信息被判零分
  2017年7月2日-4日,济南市公务员招考面试在济南军区燕子山庄举行。在面试的过程中,一名考生可能是太紧张了,在报出自己的面试顺序号后,顺口报出了自己的名字,最后得了零分。
  点评:《面试考试须知》中规定,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案例4:因携带通讯设备并传播泄露试题被判刑
  2017年4月22日9时许,王某参加海南省公务员考试,考场纪律明确要求不允许将手机带进考场,但王某未遵守考场纪律将手机带进考场,并将所拍摄的4张试卷照片上传至微信群里。结果,因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一次“炫耀”,让他与公务员考试终身绝缘。
  根据《海南省公务员录用笔试考务实施细则(暂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笔试结束前的试题(含题库),属绝密级。
  点评:该案件为笔试现场,在《面试考试须知》中同样有相关规定: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否则当行为符合《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情形,被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因此同学们在面试时一定要严格遵守《面试考试须知》,以免有差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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