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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完善监督程序 药品安全更“透明”

发布:2018-05-18 14:29:10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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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按照要求,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由专门部门统一采购,禁止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和医务人员自行采购。
  根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量跟踪工作。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应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建立报告管理制度,配备专人收集、整理,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只能供本单位使用。未经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也不得向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本单位配制的制剂。医联体成员单位内部各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供成员单位相互使用。医疗机构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召回的,应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药品召回义务。
  【命题预测】
  陕西省食品药监局日前出台《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按照要求,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由专门部门统一采购,禁止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和医务人员自行采购。并对药品的保存和制剂的使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此规定,谈谈你的看法。
  【解析】
  观点:陕西省出台的这一医药政策顺应了当前医药改革的要求,从制度上落实了医药改革政策。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药品的购买、保存和制剂使用的具体要求,对于药品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管。
  积极意义:1、严控采购关,保证进购药品质量的同时,也能够杜绝采购链上的权钱交易、贪污和吃回扣的问题。
  2、明确药品保存方式和接触药品人员的健康,能够在药品流通环节上,减少药品被污染的概率,保证药品的品质和治疗效果。
  制剂使用的限制,有利于明确医疗责任,同时促进各医院进行自主制剂的配制,提升医院自主能力。
  落实:1、做好规定的宣传,让各个医院能够严格遵守该规定。
  2、制定不定时抽查制度,贵各医院进行走访检查。
  3、对于为落实该规定的医院及逆行追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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