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 事业单位综合知识 >> 其它

2018天津事业单位考试反腐败类申论范文:“让法治铸造反腐利剑”范文评析

发布:2018-05-17 10:17:30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导读】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提供反腐败类申论范文《范文评析》,帮助考生丰富热点话题知识,剖析答题技巧。
  范文:
  让法治铸造反腐利剑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的住一些”。反腐败斗争必须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实施法治反腐。
  不必讳言,当前在一些地方,反腐败斗争中还存在不重法治的倾向,不讲法律的人治思维和行为还有一定市场。例如:约束与监督权力的范围、力度有限,预防和查处腐败的制度和措施未能覆盖权力行使的全过程,官场|“潜规则”盛行……对这些现象,我们不能熟视无睹、安之若素,更不能习非成是,应该明确“践行法治,克服人治”对反腐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时时事事处处坚持法治腐败。
  腐败的实质是权力寻租,法治必须可以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铲除腐败的土壤。不受监督和法律约束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腐败形式是以权谋私,本质是滥用职权。法治通过制定法律制度和统一适用法律,明确权利行使的边界,规范权利行使的形式,监督权力行使的质量,保障权利行使的目标,为国家机关以及公务员旅行职责提出法律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指出,“要善于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治理腐败需要标准兼治,重在治本。用法律约束和监督权力,使之正确规范行使是治本之策,也是法治的任务。
  民主是腐败的克星,法治是民族的保护者,可以制度监督权力,给党员干部套上“紧箍咒”。民主是腐败的克星。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力,来制约监督权力,正是民主的应有之义。所以,人民群众最有权力、最优动力监督掌握权力者,看牢管好权力,防止出现腐败。梁启超早在20世纪初就指出:“监督官吏之事,其势不得不责成于人民,盖由厉害关切于己身,比不肯有所询庇”。”由此看来,民主决定法治,而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法治,又给予民主保护。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民主选择了法治,也只有在法治基础上民主才能真正得以实现,法治是民治制度的保护者,维护这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使任何人不能侵犯或践踏。
  法治与腐败存在此消彼长的规律,法治不彰,腐败嚣张,要想缺德反腐败的成效,必须保证反腐败的权利正确运行,这就离不开法治保障。法治是管束权利的利器,是民主权力的维护者,只要克服人治,坚持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就能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特权思想、预防权利腐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例文1:优点:
  (1)标题折射总论点,明确法治是反腐利剑,同时,语言表达新颖。
  (2)结构完整,匀称,从段落划分上看,重点在后半部分的分析和论证。重点突出。且文章能一定程度上有过渡段,使文章在开头段和分论点之间过渡自然而然。
  (3)语言表述柔和,有论证的力量和效果。
  缺点:
  (1)第二个分论点在语言表达和论述方面的协调一般,同时,二分论点和一分论点之间的关系并非特别清晰。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8 http://www.t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1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