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民政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天津市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方式
市民政局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报名、笔试、成绩公示和拟聘人员公示。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及体检工作由各区组织实施。
具体招聘流程详见报考须知。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7日)、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7日)。
6.具体条件详见《2017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2017年社区物业管理专职人员招聘计划表》(计划表请见报名网站)。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中共党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专业证书的;取得国家颁发的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取得物业管理专业毕业证书的(仅限报考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岗位)。
四、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按照《关于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的通知》(津民发〔2015〕60号)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服务协议,实行聘任制。聘用人员见习期为一年。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
报名人员登陆中天人力资源网(网址:www.cnthr.com)查询《天津市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参考资料由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韩江道与九华山路口,电话:88360431)提供。除此之外,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咨询电话:23266305 23267111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民政局
2017年4月7日
附件1:2017年4月7日
2017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区/岗位 | 招聘人数 | 报名条件 | 备注 | 咨询电话 | |
和平区 | 岗位1 | 4 | 1.年龄40周岁以下;2.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应具有市内六区户籍,现居住在和平区1年以上(需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居住证明)。 | 23451036 | |
岗位2 | 2 | 1.天津市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家属(需部队政治部门开具证明);2.年龄40周岁以下;3.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应具有和平区户籍,现居住在和平区1年以上(需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居住证明)。 | |||
河东区 | 28 | 1.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龄35周岁以下; 3.限河东区户籍且居住在河东区(需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居住证明); 4.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社会工作、社会学、社区服务管理专业的对工作经历不做要求)。 | 24151023 24147230 |
||
河西区 | 岗位1 | 10 | 1.35周岁以下,河西区户籍且现居住在河西区(需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居住证明),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3年以上工作经历;3.专业不限,社会学、社会工作、管理专业的,对工作经历不作要求。 | 1.岗位所列条件需同时满足方可报考该岗位; | 28248250 |
岗位2 | 10 | 1.35周岁以下,河西区户籍且现居住在河西区(需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居住证明),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3年以上工作经历;3.专业不限,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对工作经历不作要求;4.需要经常外出到社区和外单位调查,工作强度较大,适合男性;5.同等条件优先录用中国共产党员。 | 2.对工作经历不要求的岗位,如2017年应届生报考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6月份可如期毕业的相关证明; | ||
岗位3 | 20 | 1.40周岁以下,河西区户籍且现居住在河西区(需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居住证明),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5年以上工作经历;3.限汉语言文学、计算机、财会类相关专业。 | 3.如2017年应届生或其他集体户口报考本工作的,不能解决落户。 |
附件2:
2017年社区物业管理专职人员招聘计划表
区 | 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补录人数 | 报名条件 | 咨询电话 | |
和平区 | 岗位1 | 8 |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应具有市内六区户籍,现居住在和平区1年以上(需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居住证明);4.男性。 | 23451036 |
岗位2 | 8 | 1.退役士兵; 2.年龄40周岁以下; 3.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 4.应具有和平区户籍,现居住在和平区1年以上(需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居住证明)。 | ||
河东区 | 1 | 1.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 3.限河东户籍且居住在河东区(需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居住证明);4.两年物业相关工作经历。 | 24151023 24147230 |
|
南开区 | 5 | 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2.限南开区户籍且居住在南开区(需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居住证明);3.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4.年龄40周岁以下。 | 27617050 | |
河北区 | 2 | 1.河北区退役军人(需在河北区民政局优抚科开具退役证明),并且户籍和现居住地均在河北区(需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居住证明);2.中共党员(需党关系所属地开具证明);3.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计算按报名时间为准);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5.物业管理专职人员,需要下社区巡查,适合男性。 | 24553606 | |
西青区 | 中北镇 | 16 | 1.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2.35周岁以下,男性;3.具有天津市中北镇常住户口。 | 27942578 |
大寺镇 | 6 |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4.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 ||
精武镇 | 2 | 1.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2.35周岁以下,男性;3.中共党员;4.具有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常住户口;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专业为社会学、社会工作、城市管理的人员不限工作经历)。 | ||
赤龙南街 | 1 | 1.大专及以上学历;2.35周岁以下,具有本市常住户口;3.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和文字、表格处理能力;取得国家和本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党员优先录用。 | ||
津南区 | 2 |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3.具有津南区户籍。 | 28546118 | |
蓟州区 | 1 | 1.40周岁以下;2.蓟州区户籍;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 29038397 | |
合计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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