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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119)

发布:2017-03-06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肖某明知自己的自行车车闸不好使,却自以为技术过硬而飞速行驶,当行至一交叉路口时,将一幼儿当场撞死,肖某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犯罪
   
    B.某单位犯行贿罪,应依法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刑
   
    C.吴某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吴某不得行使选举权
   
    D.某公司承诺向灾区捐款,该公司可以在交付捐款前撤销承诺
   
    2.下列行为侵犯到他人知识产权的是:
   
    A.甲模仿某知名作家的写作风格创作小说并以该作家名字公开发表
   
    B.甲因无法分辨真假销售某高仿皮具,但未给商标权利人造成损失
   
    C.甲开发“A之C”游戏并公开销售,但“AC”商标的权利人是乙
   
    D.甲申请注册“AC”琴行,“AC”二字与某知名电脑商标完全重合
   
    3.下列与某食品厂相关的做法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是:
   
    A.该厂无需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付费
   
    B.该厂退休职工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C.该厂配备了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D.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到该厂采集样品无需支付费用
       

 

 

 

 

 

    参考答案与解析:
  
    1.B【解析】A项错误,肖某的行为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因为他主观上对撞死幼儿的行为没有持放任的态度,不属于间接故意;B项正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C项错误,公民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行使选举权;D项错误,对公益、慈善性事业的捐款、捐赠,承诺不能撤销。
   
    2.B【解析】A项为强干扰项,甲侵犯的是知名作家的姓名权,并不构成侵犯著作权。B项正确,《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无法分辨真假,且未给商标权利人造成损失,仅仅表明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不构成侵权,应当停止销售。C项不选,“A之C”与“AC”商标区别明显,不构成侵权。D项不选,甲申请注册“AC”琴行,仅仅是“申请注册”,并未实质侵犯某知名电脑商标持有人的权利。其次,商标注册也区分类别,琴行与电脑商标属于不同类别。因此不构成侵权。
   
    3.D【解析】《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而D项是“采集样品无需支付费用”,是错误的做法。其他选项都是正确的做法,本题是选非题,因此,本题答案为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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