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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98)

发布:2017-02-15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关于法律援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以经济困难者、残疾人、弱者或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定人群为对象
  
  B.法律援助的形式为诉讼法律服务,不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
  
  C.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
  
  D.需要援助者应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2.下列关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都有权实施行政处罚
  
  B.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此,行政机关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C.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D.国务院的法定会议形式分为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办公会议
  
  3.下列处理问题的做法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是:
  
  A.某公安局处长对本人被辞退的决定不服,当天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某工商局科员拒不赡养父母,情节严重.单位给予其开除处分
  
  C.某省商务厅厅长退休后第二年到商务厅下属商贸公司任职,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D.某税务局科长执行公务时,认为局长的决定有错误,向局长提出改正意见

 

 

 

 

 


    参考答案与解析:
  
  1.B【解析】B项错误,中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①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责任,由政府设立援助机构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的义务。②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③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④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⑤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2.C【解析】A项错误,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只有享有法定权限的法定机关或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可以实施行政处罚;B项错误,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通常情况下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但并不代表原告人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D项错误,国务院法定会议只包括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不包括办公会议。
  
  3.A【解析】A项中,“处长被辞退”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因为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的,故A项错误。B项中,科员拒不赡养父母,情节严重,已经构成“遗弃罪”,此时单位可以给予其“开除”处分,故B项正确。C项中,商务厅厅长退休后第二年到商务厅下属的商贸公司任职,违反了“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这一《公务员法》中的规定,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是正确的做法,故C项正确。D项中,公务员是有“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的,故“科长向局长提出改正意见”是符合规定的,D项正确。本题是选非题,因此,本题答案为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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