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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80)

发布:2017-02-07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经满5年。根据我过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2.某公司由甲、乙、丙三位股东出资设立,丁和戊分别被依法选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监事,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根据法律规定,下述主张能获得支持的是:
  
  A.银行要求作出贷款决策的丁返还贷款
  
  B.银行要求该公司返还贷款
  
  C.银行要求已足额缴纳出资的甲、乙、丙三股东返还贷款
  
  D.银行要求对该公司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的戊返还贷款
  
  3.在下列哪种情形中,甲构成不当得利:
  
  A.某城市修建地铁,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
  
  B.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价款为8000元,甲将6000元的带有瑕疵的标的物卖给乙
  
  C.甲在赌场参加赌博,乙输给甲5000元,并当场支付给甲
  
  D.甲到某超市购物,付款时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

 

 

 

 

 


    参考答案与解析:
  
  1.D【解析】本题考查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自然人宣告失踪或死亡的有关规定。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5年,同时符合申请宣告失踪和死亡的法定条件,依“法无明文规定即自由”的法理,其配偶乙可以择一申请。民诉法并未规定申请的先后顺序,依“法无明文规定即自由”的法理,乙可择一申请。A、B、C项表述错误,应排除。
  
  2.B【解析】《公司法》第3条第1款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银行可以要求该公司返还贷款。
  
  3.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①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A项错误,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没有利益相关方受损,不构成不当得利;B、C项错误,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D项正确,甲由于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商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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