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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2016-12-26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7年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干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1月3日19:00,报名可以采取邮寄报名材料或将报名材料直接送至指定地址等方式,邮寄(挂号信或EMS)地址为北京市1735信箱人事处(事业单位招聘),直送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9号传达室(8:00—17:00)。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公开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部分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高校应届毕业生;
  
  7.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主要分为七个环节: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 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1月3日19:00截止。报名可以采取邮寄报名材料或将报名材料直接送至指定地址等方式。邮寄(挂号信或EMS)地址:北京市1735信箱人事处(事业单位招聘),邮编:100017。直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9号传达室(8:00—17:00)。(如报名人选不足5名,则该职位取消招聘。)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证书、工作或研究成果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
  
  2. 笔试。
  
  我局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笔试名单将于2017年2月13日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公布,请注意查询。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笔试于2017年4月底前完成。
  
  3. 面试、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有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体检在面试阶段进行,2017年4月底前完成。
  
  4. 考察、公示、聘用。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进行考察,2017年5月底前完成。拟聘人选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17年7月底前完成。拟聘人选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经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完成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特别提示:
  
  1. 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 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
  
  联系电话:(010)63097973。
  
  附件:
  
  1.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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