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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歌舞剧院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方案

发布:2016-11-30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天津歌舞剧院拟公开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6名。报名时间为12月12日至12月16日,报名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96号,天津歌舞剧院人事科。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津歌舞剧院公开招聘特殊专业技术
岗位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天津歌舞剧院基本情况
  
  天津歌舞剧院成立于1959年10月,为大型综合艺术表演团体,拥有著名作曲家王莘、曹火星、歌唱家于淑珍、关牧村和人民音乐家施光南等众多卓有成就的艺术家。主要职责是创作演出优秀(芭蕾舞/民族舞/歌剧/歌曲/器乐)等剧目,为观众服务。舞台美术作品创作,国内外舞台艺术作品演出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培养。设置有创演民族舞剧、民族舞蹈、声乐的歌舞团;有编制完备、阵容强大、创演民族管弦乐及各类民族器乐演奏形式的民族乐团;有创演中外大型歌剧、交响音乐、声乐的歌剧团;有排演中外大型芭蕾舞剧及芭蕾舞作品的芭蕾舞团和担负大型剧目、综艺晚会舞美设计和制作的舞美中心和少儿艺术培训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招聘信息于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
  
  2.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96号,天津歌舞剧院人事科。
  
  3.报名人员须携带如下证件、照片、表格:
  
  (1)证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双面)一份;报名表所涉及的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照片:1寸、正面、免冠、红底、不戴任何失物的证件彩照3张。照片背面须写上报考专业及报考者姓名。
  
  (3)表格:现场填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公布并通知到本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以下程序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命题、监考、阅卷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4.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在天津歌舞剧院张榜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由天津歌舞剧院组织实施。由有关专家、院领导、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者岗位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考核。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的核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天津歌舞剧院张榜公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待定。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九、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报名电话:天津歌舞剧院人事科 022-28333916
  
  监督投诉电话:市文广局人事教育处 022-23311195
  
  附件:《天津歌舞剧院特岗招聘计划表
  

  天津歌舞剧院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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