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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招聘实施方案

发布:2016-11-30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拟公开招聘项目管理工程师1名。报名时间为12月9日至12月15日,报名方式为下载填写《创业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应聘人姓名”的格式命名word文档,发送至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招聘邮箱(tjcyzxbgs@126.com)。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市科技创业服务水平,充实和完善人员结构,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招考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考单位名称: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二)招考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12号。
  
  (三)招考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隶属于天津市科委,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一家集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实施机构、中小企业服务促进机构及创业孵化促进组织为一体的服务政府、服务企业的综合服务体。
  
  二、招考岗位及数量
  
  项目管理工程师1名。
  
  三、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科技管理事业;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在市人社局和市科委的指导下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发布招聘公告: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7个工作日)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5个工作日)。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创业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应聘人姓名”的格式命名word文档,发送至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招聘邮箱(tjcyzxbgs@126.com)。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登记表各项内容,有疑问及时咨询,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填写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核:通过简历初审的应聘人员,将收到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资格审核通知单》,接到通知的考生务必于通知要求时间到创业中心,携带打印的资格审核通知单及各类资格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合同或工作证明材料、个人简历等),进行资格复审。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审核人数之比高于1:3的比例时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科技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一周后,在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incubation.cn)招聘专栏上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若有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我单位将根据岗位实际需要,从本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测查。面试考官由市科委考官、创业中心考官等组成。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一周后,报考人员到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ttc.cn)招聘专栏查询总成绩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单位将根据岗位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与备案
  
  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六)聘用
  
  备案结束后,进行聘用,签订聘用协议。被聘用人员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科委进行监督指导,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招考岗位及要求
  
  详见《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咨询电话:87890205
  
  监督电话:83606052
  
  附件:
  
  1. 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 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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