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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警察体检通知

发布:2016-11-29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警察体检通知
  
  天津市2016年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警察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工作安排,下一步将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9日(周五)上午9:30
  
  地点:天津市公安医院体检中心(河东区振中路118号,靖江路卫国道南300米处)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请于12月5日—12月7日在网上缴纳体检费340元并下载打印体检通知单,考生可通过报名缴费网站查询本人是否进入体检,体检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单。
  
  二、体检携带物品:
  
  体检时,请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体检通知单、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黑色签字笔。外地生源考生还需携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考生还须携带以下材料: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
  
  天津籍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于2016年12月4日(周日)18点前,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回复“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到ZLpyjcgamj@163.com确认参加体检。
  
  咨询电话:23303818
  
  天津市公安局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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