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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招聘简章

发布:2016-10-24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6年下半年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报名时间为10月24日—10月30日下午16:00,报名方式为下载报名表并详细填写各项信息、粘贴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后,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招聘邮箱“zxswqzp2016@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格式均为“岗位编码+姓名”。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2016年下半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人员身份为国有企业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全国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总分达到425分以上,海外留学人员须取得经国家教委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同等英语水平证明;
  
  4、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2年及以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招聘岗位条件表)。
  
  二、报名工作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4日—10月30日下午1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投递报名表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下载报名表并详细填写各项信息、粘贴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后,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招聘邮箱“zxswqzp2016@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格式均为“岗位编码+姓名”(不按要求填写者不予查阅)。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包括初试、笔试和面试。
  
  (一)初试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初次面试,参加初次面试人员须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应的证件,如没有按时参加初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根据初试结果,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能力测验(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和主观题作答,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以通知为准。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进入体检,并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中心商务区管委会直属职能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月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六、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结果择优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中心商务区管委会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具体招聘岗位信息及报名表请点击以下链接:
  
  招聘岗位信息报名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22-65668289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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