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调入人员简章
摘要:天津市武清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拟调入工作人员5人。报名时间为8月3日-8月4日,报名地址为武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武清开发区泉州北路8号创新大楼二楼)。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加强我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区政府批准,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拟调入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人员范围及条件
各镇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
1、适合男性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军队转业干部不受全日制教育限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军队转业干部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试用期满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5、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和文字水平;
6、网络工程、安全工程、电气工程、化工、法律、文秘、统计等专业人员优先考虑。
二、调入程序
1、发布信息
区人力社保局通过下发通知、在武清人才网发布公告和简章等形式公开人员调入工作信息。凡符合条件并愿意到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报名。
2、组织报名
报名于2016年8月3日-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武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武清开发区泉州北路8号创新大楼二楼)进行。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粘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组织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并按照与拟调入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4、组织考察
区安监局对拟调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材料。
5、人选确定与试用
区人力社保局根据考察情况,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经区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半年。
6、正式调入
试用期满,由区安监局对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适合工作的办理相关手续,正式调入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不适合的,退回原单位,按照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
咨询电话:82129992
附:武清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调入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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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调入人员工作简章
为加强我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区政府批准,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拟调入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人员范围及条件
各镇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
1、适合男性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军队转业干部不受全日制教育限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军队转业干部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试用期满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5、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和文字水平;
6、网络工程、安全工程、电气工程、化工、法律、文秘、统计等专业人员优先考虑。
二、调入程序
1、发布信息
区人力社保局通过下发通知、在武清人才网发布公告和简章等形式公开人员调入工作信息。凡符合条件并愿意到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报名。
2、组织报名
报名于2016年8月3日-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武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武清开发区泉州北路8号创新大楼二楼)进行。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粘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组织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并按照与拟调入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4、组织考察
区安监局对拟调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材料。
5、人选确定与试用
区人力社保局根据考察情况,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经区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半年。
6、正式调入
试用期满,由区安监局对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适合工作的办理相关手续,正式调入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不适合的,退回原单位,按照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
咨询电话:82129992
附:武清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调入人员报名登记表
区人力社保局
2016年7月28日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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