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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遴选区级机关人员资格复审及撰写工作业绩报告通知

发布:2016-06-15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公开遴选区级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撰写工作业绩报告的通知
  
  宝坻区2016年公开遴选区级机关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资格复审和撰写上报工作业绩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格复审
  
  按照公开遴选工作要求,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选要再次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6月23日(星期四)下午2:00—5:00
  
  2、资格复审地点:宝坻区党员服务中心三楼
  
  3、资格复审内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参加与报考职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上大学以来,本人的获奖证书、表彰决定及其复印件(1份)、在相关刊物发表的文章,以及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素质的材料。同时提交本人近2年的工作业绩报告。
  
  上述材料,报名资格初审时,已提供的,可不再提供。
  
  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关于撰写工作业绩报告
  
  1、主要内容
  
  工作业绩报告一般应包括: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目标任务过程中,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获得的表彰等情况,以及团结共事、德的表现、自律意识、自身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等。
  
  2、具体要求
  
  ①工作业绩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②字数在2000字以内。需上报1份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③工作业绩报告采用A4纸,上边距3厘米,下边距、左边距、右边距各2.8厘米,行距28磅。标题为:ххх同志工作业绩报告,字体为华文中宋小二号加粗,居中;内容部分: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为三号楷体加黑,内容为三号仿宋。落款:х年х月х日。
  
  ④书面报告要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并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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