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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江引航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2016-06-08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6年长江引航中心拟招聘引航员3名。报名时间为6月7日—16日,报名方式为将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寄至江苏省江阴市文化西路40号长江引航中心人事教育部。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长江引航中心2016年招聘引航员公告
  
  长江引航中心是长江海事局下属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外国籍船舶实施强制引航,为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在武汉、芜湖、南京、镇江、江阴、张家港、靖江、南通、常熟、太仓、上海等11个沿江城市设有引航站。现根据长江引航事业发展需要,长江引航中心拟公开招聘数名引航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招聘岗位:长江引航员;
  
  (二)招聘数量:3人;
  
  (三)用工性质:事业编制;
  
  (四)工作地点:长江引航中心所属引航站。
  
  二、应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历清白,无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没有参加反动邪教组织;
  
  2.遵纪守法,遵章守纪,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公德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全心全意服务港航的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热爱长江航运和引航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忠于职守。
  
  (二)专业素质
  
  1.取得海船甲类一等二副(或内河一类二副)及以上等级《船员适任证书》;
  
  2.具有全日制航海技术专业或船舶驾驶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
  
  4. 取得《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是海船船员的,还应取得《海船船员健康证书》。
  
  (三)身体素质
  
  1.身体健康,符合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同时:双眼裸视视力不低于1.0,肝功能正常;
  
  2.限男性,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4.精力充沛,能胜任相对连续引航和夜航工作。
  
  (四)其他方面
  
  1.其他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应聘人员正式录用后,为长江引航中心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和长江引航中心薪酬管理办法,与同类人员享受同样的工资、津补贴、福利、保险等待遇。根据人社部的文件要求,应聘人员录用后,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习期12个月。
  
  四、工作步骤
  
  (一)信息发布
  
  6月7日前,在中国交通运输人才网、长航局政府网站、长江引航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7日—16日,以特快专递寄出时间为准,2016年6月18日前仍未寄达的,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供《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CET英语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的复印件和《长江引航中心2016年招聘引航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应聘人应手写签名。
  
  3.资格审查:2016年6月21日前,长江引航中心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核完成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公布招聘考试工作计划。
  
  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4时,可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推迟开考时间。
  
  如招聘人数与符合笔试条件的人数比例高于1:15时,按15倍比例的上限,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名单。择优原则以船员适任证书等级、英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政治面貌等综合确定。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见招聘考试后续通知安排。
  
  2.笔试地点:长江引航中心(江苏省江阴市文化西路40号)。
  
  3.笔试科目:根据交通运输部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要求,笔试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测验》两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和60分钟,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总成绩为两门理论考试成绩之和。
  
  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参照国家公务员的要求,不指定考试用书,委托第三方出题。《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测验》主要包含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航海和引航专业素质及其它应知应会的知识。
  
  4.资格复审:笔试前,考生应带上应聘材料的原件,由监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5.监考和巡视安排:监考人员由人事教育部有关人员组成,中心领导负责巡视。
  
  6.试卷批改和统分:由人事教育部安排人员开展试卷批改,统分由招聘小组其他成员负责,中心领导对笔试阅卷进行监督。
  
  7.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如果有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长江引航中心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拟定于笔试后的第二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长江引航中心。
  
  3.考官安排:招聘小组面试考官5人,另设计分员1人,监督员1人,联络员1人。
  
  4.面试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含英语)表达能力、掌握航海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一律不予录用。
  
  (五)体检
  
  1.体检时间:拟定于面试后的次日,具体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2.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3.体检标准:按照《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
  
  1.政审时间:政审安排在体检结果确定后,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2.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方面。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政审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所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并安排参加体检。
  
  (七)公示拟录用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审核、提交拟录用人员名单和排序,经中心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在长江引航中心网站上对外公示。此项工作在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
  
  (八)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及时提交中心办公会审定,根据中心办公会意见,长江引航中心向上级行文上报招聘情况,待上级批复后,正式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此项工作在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报名须知
  
  1.提供材料:应聘人员需按照本公告的第四条第二款的要求提供应聘材料,并提供附件。
  
  2.通讯方式:江苏省江阴市文化西路40号长江引航中心人事教育部,邮政编码:214431,请注明“应聘”字样。
  
  3.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510-86848855(陈先生、华女士)、监督电话0510-86848820(肖女士)
  
  4.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为2016年6月7日—16日,以特快专递寄出时间为准,2016年6月18日前仍未寄达的,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六、有关说明
  
  1.长江引航中心将妥善保管应聘人员的材料,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不予退还。
  
  2.通过隐瞒、作假手段欺骗获得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有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3.招聘工作按规定实行近亲属回避制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如有近亲属报名参加应聘的,有关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
  
  4.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有效值守,确保通讯畅通。
  
  5.根据实际,长江引航中心可对招聘工作安排作适当调整,以后续通知为准。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江引航中心负责解释。
  
  长江引航中心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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