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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教育系统2016年联考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2016-04-15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西青区2016年教育系统联考资格复审通知
  
  参加西青区2016年教育系统联考,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4月25日(周一)上午8:30,下午2:00。(具体时间严格以收到的短信通知为准)
  
  二、资格复审地点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室(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409号增5号)。
  
  (资格复审时,请自带一支黑色签字笔)
  
  三、资格复审须携带的证件
  
  (1)2016届应届毕业生携带: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中须显示带有钢印的照片、姓名、学校、院系);
  
  4.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盖章);
  
  5.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盖章);
  
  (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携带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能够办理改派证明原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已取得的普通话、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应资格证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师范生证明原件,并下载填写承诺书(见附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社会人员携带: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人事档案存放地开具同意报考证明,非存档证明)原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已取得的普通话、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应资格证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并下载填写承诺书(见附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面试安排
  
  面试缴费、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现为农业户口的考生,须同时下载并填写农转非保证书(见附件),于资格复审时一并上交;
  
  2.资格复审所须证件为必备材料,缺一不可,考生必须准备好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由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表上填写的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随时与考生进行联系,若出现因考生手机停机、关机等联系不到考生的情况,考生自负责任;
  
  4.考生收到短信、查看本通知后,请按照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及时回复“报考单位,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时间”到短信指定手机号码确认,如“杨柳青一中,张三000000000000000000于4月25日上午8:30参加资格复审”或“张家窝镇属小学,李四000000000000000000于4月25日下午2:00参加资格复审;
  
  4.咨询电话:022-27392297。
  
  附件:承诺书
  
  农转非保证书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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