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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招录监狱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通知

发布:2015-04-08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对天津市招录监狱人民警察进行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要求,按照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招录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安排,兹定于2015年4月12日对进入体能测评或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十职位的考生不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项目:

  (一)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二)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其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标准详见报名网站刊登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二、时间:

  (一)4月12日上午7:00:

  报考监狱人民警察二职位、三职位、七职位、八职位(笔试成绩126以上的考生)、十职位(不体测)的考生

  (二)4月12日下午1:00:

  报考监狱人民警察一职位、四职位、五职位、六职位、八职位(笔试成绩126以下的考生)、九职位的考生

  三、地点:

  天津市瑞景中学:北辰区环瑞北路2号瑞景中学(地铁一号线刘园终点站)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行资格原件审核时,须携带:笔、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网上下载的本人报名表(注意要打印完整)、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天津市户籍考生,还须携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心理咨询师考试合格,但尚未发放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发证机关的证明。

  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携带:

  一职位:学位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历单位证明及劳动合同

  二职位:学位证书

  三职位: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历单位证明及劳动合同

  四职位: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历单位证明及劳动合同

  五职位: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职位: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职位:学位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历单位证明及劳动合同

  八职位:学位证书

  九职位:学位证书

  十职位:二级以上医院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单位证明及劳动合同

  以上所有材料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考生进行体能测评时,须备运动装、运动鞋等体能测评的相关物品。

  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注意:看到本通知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4月9日15:00之前回复电子邮件(邮件名及邮件内容均填写:报考职位、真实姓名、报名序号,例如:“三职位,李明,057548”)至邮箱jyjgbk2008@126.com,以示确认。

  咨询电话:27023606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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