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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招聘公告

发布:2014-03-31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满足我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保证地质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二)具体招聘用人单位:
  1、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国家和我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岩土工程勘察;负责地质测绘与工程测量及地球物理勘查工作。
  2、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国家和我市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及农业地质调查工作。
  3、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国家和我市环境地质调查及我市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和防治工作。
  4、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89号
  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国家和我市地热勘探及地热勘查、设计与利用工作;负责水文地质的勘查,为我市地热可持续开发利用提供业务服务。
  5、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国家和我市地质勘查项目中岩石、矿物、土壤及水质分析、化验、鉴定与测试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报考人员中,如属于社会人员,应具有天津市内六区正式户口;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9人。
  四、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批准的招聘计划,于2014年3月28日至2014年4月8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其他报名方式无效。应聘人员应根据本方案要求将附件2报名表、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学校或单位出具,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部门出具)扫描版发至招聘单位电子信箱{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tjdr_hr@163.com)、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fushuang803@qq.com)、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jkyantuhr@163.com)、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dzm59@126.com)、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tjdkyhr@163.com)}。
  报名时间:2014年4月9日—4月13日
  (三)报名资格的初审与复审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表等材料实时归集,形成初审报告,连同报名表等资料报局,经局复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三)笔试需要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笔试和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考核采取面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小组在指定时间、地点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及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以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不足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合格的同等条件下,全部进入面试;博士学位人员和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工作由局负责统一安排。笔试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见具体招聘单位网站{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www.geothermal.cn)、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www.tjigs.com)、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www.tgmtc.com)、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www.tjjkyt.com)、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www.tjdky.com)。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与报考确认人数之比低于1:3时,局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见具体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形式为三分钟演讲、考官提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局组建考官小组,考官小组负责面试工作。
  面试时间: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时间。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为总成绩;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结束后两天内公布总成绩,总成绩见具体招聘单位网站{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www.geothermal.cn)、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www.tjigs.com)、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www.tgmtc.com)、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www.tjjkyt.com)、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www.tjdky.com)。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医院由具体招聘用人单位另行指定。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规定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经具体招聘用人单位审核报局同意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2014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到时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天津市有关地质勘探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全程由局纪委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22--23678478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1.应聘者应实事求是,提供相应的报名、笔试资料,出现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每名应聘人员只准报考一个招聘单位和其中的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3.聘用前,具体招聘单位应对被聘用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被聘用人员应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与事实情况不符的,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1.天津市地质矿查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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