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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每日练习:常识判断2答案

发布:2014-03-10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4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已经启动,据悉天津2014年共计招录人数为本次招考公务员124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385名。笔试时间:2014年3月16日。笔试科目为行测和申论。
  针对此次考试下面天津公务员考试网(www.tjgkw.org)将发布一系列练习题供考生演练,考生也可参考天津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来复习。
  >>点击回顾:2014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每日练习:常识判断2
  1.答案: C
  解析:延期审理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致使人民法院不能在原定的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时,人民法院把已经决定开庭审理或者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改到另一日期进行审理。在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2)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延期审理。(4)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D
  解析:直接证据是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有无的证据,不需要其他辅助条件。只有口供符合要求,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C选项中赵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故正确答案为C。
  A选项“女儿读小学”、B选项“生活不能自理”、D选项“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都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
  4.答案: 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故正确答案为C。
  本题相关知识点: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被判无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5.答案: B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3条规定,外国人不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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