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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公务员面试热点预测:“不闯红灯”也能重奖?

发布:2011-05-03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参考例题】某地公安交管局决定出资10万元,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遵守交通法规奖励活动,对当天搜索开始后在各路口寻找到的“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进行现场奖励,每人一次奖励现金500元,以此激发和调动广大市民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积极性、自觉性。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参考答案】
  作为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的居民,红绿灯、斑马线无处不在,按交通规则出行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遵守交通规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对理所应当的事情进行奖励,就像对不杀人者进行奖励一样荒唐--这种奖励很可能产生相反的效果,即让人们认为做不好份内的事是应该的,做好了份内的事反而是应该奖励的。天津公务员考试网认为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初衷是好的。从管理手段上看,也是一种进步。但是,这种对“道德底线”的奖励(奖励市民做“本来就应该做的事情),多少有些不妥,如果处理不当,有可能对原有的公序良俗及法治秩序产生一定的破坏。
  其实,重奖“不闯红灯者”,这一套路已不是什么创新,古已有之。在春秋战国时,秦国为求强大而行商鞅变法,也用过一次石家庄市近日街头奖励现金的招数。《史记·商鞅列传》里记载:“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徙木与重金,买来了取信于民,买来了令行禁止,因而换来了秦国变法畅行,国家强盛。但是,重奖“不闯红灯者”,这招能与商鞅等量齐观么?天津公务员考试网认为,未必。因为时代背景是不一样,群众的思维也是不一样。所以,这个举措让人担忧,不建议广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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