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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行政给付

发布:2010-07-19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它具有如下特征:①它是行政主体作出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②给付的对象是特定的公民;③以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而实施的行政行为;④其内容是赋予特定公民以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相关的权益。
  行政给付的内容不同于行政奖励,不具有精神上和职务上的权益,一般只具有物质上的权益和与物质有关的权益两部分内容。
  行政给付的形式可以概括为:①安置;②补助;③抚恤;④优待;⑤救灾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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