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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天津公务员招考政策解读

发布:2010-04-01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一、年龄的界定

??125周岁以下:198441日(含)以后出生。 

??230周岁以下:197941日(含)以后出生。 

??335周岁以下:197441日(含)以后出生。 

??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界定

??1、参加工作时间不能晚于2008年。 

??2、就读专科、本科、研究生前的工作经历可计算在2年基层工作经历当中。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市级机关和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免试外语的条件

??1、通过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 

??2、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 

??上述2个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免试外语。 

??四、下列三种情况可视为具有本市户口

??1、天津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 

??2、外地生源毕业后在津就业,户口存放在各级人才市场或就业单位集体户口的。 

??3、具有天津蓝印户口的。 

??五、下列人员属于(或视为)2010年应届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毕业的。 

??22008年、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尚未派遣就业、户籍在原学校的。 

??32008年、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就读学校将户籍转回生源地、截至目前尚未派遣就业的。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1年内报考公务员的三支一扶天津生源和西部计划天津选派的大学生。 

??六、下列报考人员可以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天津生源和西部计划天津选派的大学生。其中,三支一扶服务期为2年,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年。 

??22010年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获得市级优秀大学生村官称号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七、高自考、电大、职大、夜大、函授、党校等学校毕业生的报考

??上述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招考的各职位(职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除外),但是报名截止前(2010412日)必须持有相应学校颁发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天津市常住户口。招考职位对学位有要求的,还需要持有学位证书。 

??八、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的认证

??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公务员,需持有下列学历、学位证书,且在报考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1、在国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获得的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在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九、关于中共预备党员的报考

??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招考条件中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职位。 

??十、关于双学位报考人员专业资格条件的认定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报考人员具有双学位的,其辅修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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