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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报名登记表递交问题

发布:2010-03-21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您好,选调生招考简章中规定,本市高校的报考人员于3月22日前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直接送交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推荐。外地高校的报考人员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经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推荐并盖章后)送交选调单位审核。  我是天津生源,外地高校的考生,报名登记表已经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签章,请问我的登记表要递交到什么部门呢,是否有时间限制?谢谢

官方回答:
你好,先参加选调生笔试,笔试通过后,在把登记表交到你所报考的部门审核。感谢你对天津公务员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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