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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行测对地方公务员考试的示范作用

发布:2009-12-03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0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以下简称国考)公共科目笔试于2009年11月29日结束。现今,毕业生就业压力空前,促使公务员考试竞争日趋激烈,社会中出现了为数不少的“考碗族”。针对公务员考试的“是非争论”笔者无意探讨,本文仅从国考行政能力测试考试中的常识判断模块对各级地方公务员考试的示范作用加以分析,希望可以对广大考生有所启发。

  一、国考常识判断部分的博弈
  自从有了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部分的命题专家就在“专”与“博”之间纠缠。所谓“专”就是常识判断专门考查或者重点考查某一部分的知识,例如2007年和2008年的常识判断考查的全部都是法律知识;所谓“博”则是法律、政治、人文、科技等均有涉及,全面考查考生的知识广度。2010年的国考再次证明了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部分的出题方向将是“博”。
  2010年国考的常识判断紧贴国情,时政、人文、法律、政治、科技、经济等均有涉及,几乎可以体现出均衡化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这些命题专家命题之良苦用心就是希望考生不是一个考试的机器,而是一个具有广博知识背景,家事、国事、天下事均有所了解的社会人!国考其实是各级地方公务员考试的方向标,这也就是意味着地方公务员考试将会跟随这一发展趋势。例如,2007年和2008年国考常识判断全部为法律,2008辽宁省省考也全部是法律;2009年国考常识判断全面开花、重点考查,2009年的辽宁省省考也是如此。当然不仅仅是辽宁省,全国范围内(除个别省市外)基本上常识判断的考试都是朝着“博”的方向发展。

  二、2010年国考常识判断对地方公务员考试示范作用的体现
  1.紧贴时政的趋势
  2009年国考常识判断第一道题就是关于2008年奥运的问题,而2010年国考常识判断第一个题目是关于2009年建国60周年成就的问题,第二、第三题均是涉及改革开放和建国60周年成就的问题。从这些信息中,我们可以发现命题专家们不希望考生是一群“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而是希望准公务员们是“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人。
  这种出题模式直接地反应在许多省市公务员考试中,如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浙江省等地区尤为典型。对于时政的复习以国内为主,以国际为辅,如果是省级公务员考试则要注意“地方特色”。例如每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均有多个题目涉及北京市的时政。也就是说大家在准备地方各级公务员考试时对于常识判断部分切记注意:时政+地方特色的模式!
  2. 一题多点的模式
  2010年国考常识判断中出现了一些“一题多点”的题目。所谓“一题多点”的题目,就是一个题目中同时考查多个知识点,综合某一类知识涉及诸多考点。从某种角度上讲,这种题目加大了公务员考试的难度。例如:2010年国考常识判断第122题就是一个典型,同时考查了北洋水师、红军长征、二炮建立、“七七事变”,看似这些点是分散的,但是仔细考虑它们都属于近现代我国发生重大军事事件。从某种角度上讲之所以会出该题是因为今年建国60周年的盛大阅兵式的缘故。
  那么,地方公务员考试也可能会参考这种模式,创建新的“一题多点”的问题。考生在复习备考地方公务员考试的时候应当注意善于总结归纳,以知识点大类的方式复习。考生对于这种考试的趋势也不必担心,这种题目的破解的关键就是寻求一个突破点,抓住一个确定项从而选出答案即可!
  3.真题的价值
  在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之前笔者不止一次强调真题的价值,这次国考果然没有让笔者失望。例如:2008年国家公务员行测中的第108题:
  关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A。甲县规定,乡、镇政府制作的政府信息,统一由县政府负责公开
  B。乙市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标准发生变动,在标准变动以后第30日予以公开
  C。丙区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D。丁市政府在市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大家再看2010年国考行测中的第138题:
  下列做法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是:
  A。甲县规定,乡、镇政府制作的政府信息,统一由县政府负责公开
  B。乙省不允许本省内各级行政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收取任何费用
  C。丙区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D。丁市政府在市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大家仔细对比就可以看出其中的端倪。除了选项B不同外,2010年的题目和2008年的题目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国家公务员考试是非常正规和严肃的考试,竟然出现重复试题。当然,这不是说明国考的命题不科学,而是命题人在给大家“放水”和降低试题难度。如果进一步深究本题目的出处,那么其原始出处便是国家司法考试的试题了。公务员考试出法律类的试题,如果要参考其他类型的考试,那么司法考试是最合适不过了。当然,笔者从来不主张考生在备考公务员考试中大量练习司法考试的试题的,这是得不偿失的!
  那么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关系又是什么呢?国考除了是省考的风向标,更是省考的最好的资料来源。
  例如:
  2002年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真题: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是:( )
  A。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    B。天津市人民政府
  C。中共重庆市委                D。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
  大家再看2009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第110题: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是:( )
  A. 哈尔滨市某区人民代表大会        B.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C. 中共哈尔滨市委                  D.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
  大家再看2009年重庆市公务员考试: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是(  )。
  A。太原市某区人民代表大会        B。山西省人民政府
  C。中共太原市委                  D。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
  相信大家都看出这些题目的类似之处了,甚至可以说这些题目完全是一样的。省考的权威性肯定不如国考,所以省考在命题的时候肯定会参考国考的试题,但是为了防止“抄袭”痕迹太浓,于是来一个“改造”。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准备公务员考试的时候认真研究真题非常有价值!

  三、结束语
  在公务员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需要大家锲而不舍的努力,但决不是说仅仅埋头苦读就可以。希望大家做有心人,仔细研究历年国考、各地省考真题,不要仅仅为了做题而做题,而要善于总结和归纳,努力挖掘每道试题背后蕴含的知识点和考点。把握2010年国考的命题方向,从战略上藐视常识判断,从战术上重视常识判断,则大家一定能够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中取得佳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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