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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公安局招考事业单位人员面试通知

发布:2016-09-19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天津市公安局公开招考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一部署,兹定于2016年10月9日(周日)对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于2016年9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9月20日下午16时,在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时间及安排:
  
  (一)10月9日上午7:30前入场面试的考生:
  
  1、报考公安医院专技职位三(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职位五(中西医临床医学)、职位六(临床医学)、职位十一(中医学)、职位十二(临床医学)、、职位十三(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职位十四(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职位十六(预防医学)的全体考生。
  
  2、报考公安医院专技职位一(临床医学),且笔试准考证号为2016080401-2016080415之间的考生。
  
  3、报考公安医院专技职位十七(护理学、高等护理),且笔试准考证号为2016080102-2016080221之间的考生。
  
  4、报考警保部幼儿园专技职位十八、职位十九的全体考生。
  
  (二)10月9日中午12:00前入场面试的考生:
  
  1、报考公安医院专技职位四(药学、中医学)、职位十(口腔医学)的全体考生。
  
  2、报考公安医院专技职位一(临床医学),且笔试准考证号为2016080417-2016080510之间的考生。
  
  3、报考公安医院专技职位十七(护理学、高等护理),且笔试准考证号为2016080222-2016080919之间的考生。
  
  三、面试地点: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培训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陈台子路88号。
  
  四、相关要求:
  
  (一)考生进行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网上下载打印的面试准考证。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面试规则和纪律。
  
  (三)考生进行面试时,不准携带移动通讯工具入场。凡在面试考场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特此通知
  
  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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