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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招聘方案

发布:2016-07-30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3名。报名时间为8月9日至8月13日,报名方式为将《2016年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及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tjabhr@126.com),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保证研发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采取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3名博士学位研究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22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参与制定本市生物技术与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搭建我市生物医药研发综合性技术平台,为高新科技医药企业提供成果转化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平台运营和科研部的制剂研发岗位、新药研发岗位、细胞技术研发岗位。
  
  招聘岗位职责:1.平台运营和科研部的制剂研发岗位负责药物制剂处方研究工作,并制定试验方案;负责工艺优化、工艺验证和评估,并制定相关方案;负责项目基金的申报与实施。2.平台运营和科研部的新药研发岗位负责新药研发工作,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药创制成果,组织申报相关课题。3.平台运营和科研部的细胞技术研发岗位负责细胞技术及新药研发工作,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成果,负责项目基金的申报与实施。
  
  (二)招聘数量(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
  
  四、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6年7月29日至8月8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和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网站(www.tjab.org)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至8月13日。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邮箱报名(tjabhr@126.com)。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2016年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及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主题:姓名-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将初审合格人员通知应聘者本人。初审合格的应聘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考核前一天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220号
  
  方式: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应聘者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16年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主持或参与项目经历证明;
  
  6、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及复印件;
  
  7、近期一寸照片3张;
  
  8、其他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及业绩的材料。
  
  我院将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考核。报名人员须按实际情况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提供虚假内容,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报考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的告知:现场资格审查当场告知结果。
  
  七、考核
  
  平台运营和科研部的制剂研发岗位、新药研发岗位、细胞技术研发岗位是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是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故采用直接考核面试的方式招聘。
  
  采取考核办法公开招聘的岗位,可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对应聘者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成立专家面试考核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
  
  (2)内容:对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科研组织能力、技术管理思路、创新意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全方位考核。
  
  (3)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的表现进行评分,形成书面考核结果,根据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考核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我院官网公布考核成绩(www.tjab.org)。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22-65378050 联系人:胡老师
  
  监督电话:022-65306732
  
  附件:

  《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16年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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