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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1-05-17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海河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2011年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社会在职人员。
 参考: 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11年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3日至5月27日
  2、报名方法:
  考生填写《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资格审查意见。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用人单位电话告知考生。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需在2011年5月27日(以邮戳为准)前将以下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到用人单位(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英语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
  社会在职人员:工作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英语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
  3、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
  五、资格复审
  5月30日8:30-11:30,14:00-17:30,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到各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原件;英语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证书原件;《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社会在职人员:工作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英语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证书原件;《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六、考试
  考试内容主要是所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5月31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各用人单位。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6月1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各用人单位
  七、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名考生为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月2日,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八、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考生被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附件一:2011年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二: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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