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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等通知要求做好清明祭扫英烈活动

发布:2010-03-30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天津警备区政治部、市教委、团市委、市民政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清明期间在全市开展“弘扬英烈精神,共建美好天津”活动。


  通知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清明节期间,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各界群众、青少年和部队官兵到市、区、县烈士陵园、纪念馆开展多种形式的祭扫英烈活动。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好参观、祭扫活动,要把祭扫先烈、观看展览同党团活动和开展各项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建设美好天津、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网上祭奠先烈活动”,发动广大网民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祭奠先烈网上征文活动”,撰写心得体会,发表感言心声,表达对先烈的感恩敬仰。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主动与本区县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共同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工作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直观的、形象的教育。通过缅怀先烈伟绩,祭奠烈士英灵,让人们引发心灵的震撼,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激发爱国爱党的政治热情,把先辈们开创的事业薪火相传、发扬光大。


  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和革命传统教育,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都要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与市及区县烈士陵园建立联系制度,最大限度扩大受教育面,并使之形成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各区县烈士陵园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对园容、馆貌整修美化,对陈列展示内容进行充实调整,对讲解人员进行培训。要广泛宣传先驱人物和革命斗争的历史及不同历史时期涌现出的英烈事迹。各新闻媒体和宣传单位要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和途径,系统宣传报道纪念革命烈士活动,大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要将继承先烈遗志、爱岗敬业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牢固树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崇高思想,以先烈为榜样,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崇尚科学,奋发向上,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要求,解放思想,干事创业,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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