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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于庆泰举行吹风会

发布:2009-11-28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09年11月27日,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于庆泰大使举行吹风会,介绍我国政府26日公布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行动,CNN、路透社、法新社、俄新社、英国《金融时报》、日本电视网、韩国《中央日报》、巴基斯坦联合通讯社等媒体记者出席。

    于庆泰强调,这是中国政府自主确定的目标,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高度重视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意愿。中国是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人均GDP刚刚超过3000美元,4000多万贫困人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发展阶段;面临着在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保护环境、保护气候的双重挑战。中国要实现自主确立的上述目标,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我们将在可持续发展框架内,克服一切困难,尽我所能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希望各方对中国有合理的预期和客观、公正的评价。

    于庆泰介绍了我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行动和显著成效,强调从行动力度和实现的减排效果看,与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任何国家相比,中国都毫不逊色。他表示,中国政府言必信,行必果。尽管面临许多困难,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们坚持应对气候变化决心不动摇,行动不松懈。五年GDP能耗降低20%。到今年上半年,已实现13%,经过明年的继续努力,有望实现20%的目标,相当于减少排放15亿吨二氧化碳。扩大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例,达到10%。目前,中国水电、太阳能利用均居世界第一,风能居世界第四,并快速增长。植树造林、增加碳汇:1980-2005年,通过造林、加强森林管理、减少毁林、实现减少排放约50亿吨。农村沼气达到2600万户,每年替代1600吨煤,减少排放4400万吨。我们有信心实现自主确定的目标,为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哈做出应有的贡献。

    于庆泰重申了我对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基本立场:一是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坚持发达国家减排义务和发展中国家减排行动的区别;二是要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益,应对气候变化不能以牺牲发展、延续贫困为代价;三是坚持发达国家应根据历史责任和现阶段高人均排放,将率先减排、资金技术承诺转化为切实行动。于庆泰表示,中方愿与各方共同努力,推动哥本哈根会议取得积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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