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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将选聘3161名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

发布:2009-06-05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5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招聘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的通告》,全市将选聘3161名高校毕业生到各区县、社区和市属综合部门,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公益工作。68日至10日进行公开报名,614日笔试。

 

据介绍,各区县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将从事劳动保障、扶残救助、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区公共环境与设施维护等工作。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工资和社会保险日常管理。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工商联、市房管局、市民政志愿者联合会和慈善协会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将主要从事创业、就业和公共管理等公益工作。应聘各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公益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到各区县劳动保障局报名。报考市属各综合部门公益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国天津人力资源中心(河西区九龙路58号)报名。

 

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

 

据了解,本次公益岗位招聘主要面向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本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含2008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要求报名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团队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志从事公共服务工作。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持填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户籍证明、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2009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持所在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应先登录天津劳动保障网下载、填写《天津市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报名表》。

 

录用后五险全额补贴

 

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公益性岗位进行12年的工作锻炼。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将由市就业资金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并给予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全额社会保险补贴。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如今后进入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公益性岗位工作年限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选聘报名、考试、体检、录用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后将根据选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分数线,达到面试分数的考生,将参加各招考单位面试,并根据选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用人单位将与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基层锻炼协议书》,办理相关录用手续。选聘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报名条件、选聘人数、考试成绩等一律公开,体检及录用结果将公示。预计选聘工作有望在6月底前完成。

 

更多详情请查询:天津公务员考试网(www.tjgk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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